第三十条

有效

东部新区应当依托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重点发展航空物流、航空维修制造、临空商贸消费等产业,打造高效集成、集群成链、国际影响力广泛的临空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