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条例/第五章 产业发展第二十九条有效东部新区应当构建高质量现代化产业体系,遵循新型工业化道路,重点发展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好、发展可持续的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建设未来产业,逐步形成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发展格局。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