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五章 监督保障第五十二条有效鼓励和支持生物防治技术的研发、引进、推广和使用,加大对生物防治的扶持力度。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