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区域联动、社会参与,遵循预防为主、精准施策、综合治理、绿色防控、依法监管的原则。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