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邢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第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邢窑文化资源保护名录制度。市和相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列入保护名录的邢窑文化资源在研究、创作、宣传、展示、产业化等方面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