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中国北方瓷都振兴促进条例/第三章 产业振兴发展第十七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托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企业、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构建利益共享、资源互补、协同发展的产业共同体,支持其承担和参与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支持企业对接京津冀创新资源,建立研发机构、工业设计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促进陶瓷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应用,推动智能制造和工业设计等创新发展,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