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等参与制定、修改陶瓷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国家轻工业陶瓷质量监督检测唐山站建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管。

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