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对在畜禽屠宰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3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