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章 内涝防治与应急处置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应当组建排水防涝抢险队伍,配备移动泵车、移动发电车、吸污车等排水防涝专用防汛设备与应急抢险物资,每年开展排水防涝综合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