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章 内涝防治与应急处置第三十条有效存在内涝风险的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燃气、综合管廊、电力、电信等管理运营单位以及居住小区、地下空间等实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定期培训演练,及时应急应对。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