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第三章 专利保护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自我保护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专利保护体系。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