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审计机关应当制定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并通过开展业务培训、组织项目评选等方式,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