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应当发挥综合政策优势,优化科技政策环境和创新生态,增强创新政策叠加辐射效应,在人才交流培养、科技研发合作、技术转移转化、产业协同创新等方面加快开放合作和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各类主体创新能力,为本市科技创新提供先行示范。

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