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船舶污染防治第二十二条有效船舶打捞作业单位应当按照作业方案,采取封堵透气孔、抽取污染物、布设围油栏等措施,防止打捞作业污染水域环境。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