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船舶污染防治第十七条有效船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收集和报告船舶能耗数据,并对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