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五章 监测和监督第三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下一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年度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