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经营与服务第三十六条有效以接待旅游者为主的经营贵重旅游商品的购物企业应当交纳质量保证金。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