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章 预防第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有关部门编制的区域性、流域性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和其他专业规划,应当适应气象灾害防御的要求。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