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制定并公布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气象、民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旅游、通信、电力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制定专项应急措施。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