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本省引进和培育专业高效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绿色供应链评价、碳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等服务。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