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第四章 绿色生产第二十三条有效本省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节能降碳、非化石能源消费、供应链合作减排等方式,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碳足迹。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