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第四章 绿色生产第二十二条有效本省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鼓励绿色低碳导向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加快发展,推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