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第三章 清洁能源第二十一条有效能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要求,推动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推进灵活性电源参与系统调节,提升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综合调节能力。电网企业应当为分布式智能电网、微电网接网以及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简化程序、优化服务。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