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三章 社会责任第二十四条有效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社会团体等应当组织开展专业领域科普活动,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25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