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幼儿园应当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全体学前儿童,关注个体差异,注重良好习惯养成,创造适宜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有益于学前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