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五章 保育教育第五十一条有效幼儿园应当把保护学前儿童安全放在首位,对学前儿童在园期间的人身安全负有保护责任。幼儿园应当落实安全责任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措施和应急反应机制,按照标准配备安全保卫人员,及时排查和消除火灾等各类安全隐患。幼儿园使用校车的,应当符合校车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保护学前儿童安全。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