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四章 教职工第四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工作人员培训规划,建立培训支持服务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培训。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