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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三章 幼儿园

第三十条

有效

设立幼儿园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法人登记。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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