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三章 幼儿园第三十条有效设立幼儿园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法人登记。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