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章 渔业环境保护第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因防疫或者消除病虫害,确需直接或者间接向渔业水域投放药物的,应当事先征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对渔业资源造成损失。造成渔业资源损失的,投放药物的部门应当予以适当补偿。单位和个人确需直接或者间接向养殖水域投放药物的,应当事先征得养殖者同意。因投放药物造成渔业资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26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