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章 渔业环境保护第二十六条有效禁止向渔业水域排放油类、酸类、碱类物质,有毒污染物、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有害物质。禁止在养殖水域沤麻和洗涤有毒的器具及包装物品。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26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