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第七章 金融营商环境建设第六十二条有效本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相关领域智库建设,支持智库加强前沿研究,提高智库决策咨询能力和国际影响力。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