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鼓励单位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的义务。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26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