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应当全面规划、节水优先、严格保护、系统治理、综合利用,科学配置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26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