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州、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建设具有特色的藏医药博物馆和藏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培育藏医药文化科普队伍,鼓励创作富有藏医药文化特色的创意产品、文化精品和科普作品,扩大藏医药影响力。

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