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促进藏医药发展条例/第五章 藏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第三十八条有效州、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藏医药文化宣传力度,弘扬藏医药文化核心价值理念,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