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章 监管执法第四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公平公正监管、信用监管、综合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