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第四章 社区服务第三十一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市场化与社会化相结合,促进社区零售、餐饮、家政等服务业发展。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