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城乡社区治理应当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开展全民阅读等群众性文化文艺活动。

支持开展社区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和道德模范等的评选表彰,宣传社区道德模范、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好人好事,鼓励见义勇为,引导居民崇德向善、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移风易俗,倡导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营造和谐邻里关系,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