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自治区采取措施促进社区资源共享,鼓励驻社区单位、其他组织向社区居民提供活动服务设施,实行设施共用。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社区便民服务设施。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