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鼓励市、县、自治县和重点园区结合实际需要,探索改革做法,创新管理模式,推行原创性、差异性的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深化极简审批改革。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