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四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四十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