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二章 任免第十二条有效任免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主任会议认为对拟任免人员情况需作补充说明的,提请机关的负责人应当到会或者书面作出说明。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