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本市加强智慧消防建设,鼓励将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运用于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支持智能消防装备的研发和使用,提升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数字化管理水平。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