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立法条例/第八章 其他规定第七十三条有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审查提出意见或者修改建议的,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说明情况;需要作修改的,按法规修改程序进行修改后,在规定期限内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七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