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依照自治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修改、废止权属于原制定机关。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