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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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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科技创新

第二十六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有组织的科研,支持盐湖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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