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绿色发展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优化盐湖资源勘查布局,支持绿色勘查技术研究,推进绿色勘查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推广应用,提高绿色勘查科技水平。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