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绿色发展第十四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及其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当统筹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和科学配置,推进盐湖产业规划布局,谋划发展关联产业,构建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协同体系。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