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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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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二章 生态保护

第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盐湖资源的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盐湖企业应当加强盐湖资源的动态监测。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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