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和加强航道的规划、建设、养护和保护,保障航道畅通和通航安全,促进水路运输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